我们村的“军服厂”
1943—1944年间,我人民军队的后勤保障还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援和帮助,才能得以解决。比如当时我们老区的被服厂生产能力比较弱,不能满足军队对军服的需求,需要老区的人民群众给予支援。于是每年九、十月份我们村就要建立军服厂,所谓的厂房就是在一片很大的空旷地,用苇席搭的棚子,中间立一排排木柱,顶子用苇席搭成,可防日晒及遮风挡雨。地上铺一层苇席,就是工作台,棚子的四周敞着,进出倒是很方便。厂房建好后就要招工了,本村的妇女,除了家里有老有小实在离不开家的除外,只要会做针线活的,全部参加。我妈和大嫂都义不容辞地踊跃参加,另外还要从附近各村抽调一部分妇女同志来支援,他们分别住在我村能够腾出房子的人家,每户三五人,在我家也曾住过,他们自带粮食,自己做饭,烧柴就用房东家的。
军服厂的任务就是做棉衣。棉裤、棉袄的里子和面子都是在被服厂缝好的,在村中工厂里,只从絮棉花工序开始。所以每人每天上工后去领一套单的棉袄棉裤和两捆棉絮,大捆的絮棉袄,小捆的絮棉裤。然后完成后面的全部工序,做好成衣,就完成任务,可以去交活了。交活时工作人员要验收,看棉花絮得匀不匀,有没有缝得不牢开线的地方,针脚是否太大或太稀薄等等。总之要保证质量达到要求。刚开始时有人因做活马虎,交活验收时不合格,要返工;还有的人因做活较慢,快到收工交活的时间还做不完。而我妈和大嫂做针线活都是好手,平时在家里做活也是又快又好,参加做军服后完成自己的定额(一套衣服)一点困难都没有,都能按时交活,并且都是顺利通过验收。所以当看到有本家的姐妹或熟人好友按时交活有困难时,她们都去帮一帮。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大家都比较熟练了,完成定额都没有困难了,我妈和大嫂也是越做越熟练越快,于是就想超额完成任务。他们就俩人合作,用流水作业的方法,每天多领一件甚至两件,加把劲也能完成。工作人员也鼓励并希望做活快的能多做一些,这样能更快更早的完成任务。而且我妈我嫂做的活可以说几乎是免检,因为做的肯定没问题。
在做军服期间为了不耽误做活时间,我妈和大嫂中午都不回家吃饭。那时我七八岁,就由我做中午饭,并担任给妈嫂送饭的任务。住在我家的外村同志们,他们每天抽一个人回去做饭,然后把饭给大家带到工地去。因为我家离做活的地方较远,所以中午都在工地吃饭。
那时大家做军服就是支前,没有人想过要报酬,更不是为了报酬而做。但我们党还是想着人民群众,每人做一套棉衣还给五百元边区票,即晋察冀边区银行发的纸币,五百元折合人民币五分钱——棉袄三分钱棉裤两分钱。我从记事起接触钱、认识钱、使用钱都是边区银行发行的货币。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换成了人民币。
这都是历史了,但记忆中这一点一滴的事情都让我们感受到了新中国来之不易。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也不用穿老百姓缝制的棉袄棉裤了,而军服的衣料、质量、式样也是不断提高和改进,而且是越来越好。现在,无论哪个军兵种,哪种军服,解放军穿上都是个个英姿飒爽,精神焕发。在国庆大阅兵时,不仅展现了我们强大祖国的国威军威,同时也是军服的极好展示。今天的军服真是人人羡慕,但却是非军人不可得到的珍贵物品。据说还有消息报道,现在私制、私营军服都是犯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真是今夕之日,天差地别。
(宋凤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