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和思想保证
日期: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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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和思想保证
2012 年 11 月习近平同志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的概念。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他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 100 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2013 年 3 月 17 日 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 25 分钟的讲话中, 9 次提及“中国梦”, 44 次提到“人民”,获 10 余次掌声,有关“中国梦”的论述更一度被掌声打断。他说,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他用“三个必须”来指明实现“中国梦”的路径:①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②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③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即中国各民族大团结的力量。
“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在实现“中国梦”,坚持“三个必须”路径中,实际上包括了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2006 年 10 月 11 日 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组成。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胡锦涛同志在 2006 年 3 月 4 日 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即包括: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即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坚持实现“中国梦“的正确指导思想,走中国道路,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生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基本点,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的中国精神,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华民族又形成了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时代精神。这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就是中国精神,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即中国各民族大团结的力量。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增强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有力措施,是加强各民族大团结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可以正确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可以把各族人民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为实现“中国梦”齐心协力,共同奋斗。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社会主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战略任务,为实现中国梦,创建美丽中国,开阔了光辉前景。 ( 陆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