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日期: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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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要点摘编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充分肯定了反“四风”反腐败(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五大体系:即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五,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以法治国、以法执政、以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这就是: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上进行了中央委员人事变动:3人递补即马建堂(国家统计局局长)、王作安(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毛万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部长)。6人开除即李东生(原公安部副部长)、王永春(原中石油副总经理)、蒋洁敏(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春城(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杨金山(原成都军区副司令员)、万庆良(原广州市委书记)。
全会公报,还有七大亮点,即:
一、宪法监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二、民主立法:拓宽公民参与途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三、问责官员: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各级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政绩考核:能否依法完成指标。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五、司法独立:领导插手将留记录。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六、司法优化:法院将跨行政区划。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七、法治队伍:法官可从律师中选。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 陆国市)